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青埭花苑”地名命名的函》(埭政呈〔2021〕1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黄埭镇木杏桥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东侧绿化带以东、太东路南侧绿化带以南、苏阳路西侧绿化带以西、倪桥头港(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青埭花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īngdàiHuā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QINGDAI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