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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1-WG-17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1-WG-17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侨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侨仁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胥江路以南,巴里河以北 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99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722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3米,11层。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7861001001 | 苏地2021-WG-17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苏地2021-WG-17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5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30日9:00至2021年08月06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工程专业咨询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规划和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地库、标注户型与变异户型BIM;人防设计工程;景观绿化(含方案);装配式深化设计;室外综合管线;室内全装修修硬装设计;售楼处软装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含建筑外立面灯光,室内灯光与室外景观泛光);幕墙设计(含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等);智能化设计;室内外标识设计;地库划线导视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建咨询配合;绿色认证咨询;灯光施工图设计;智能化与IT专项咨询;保温专项设计;三网通信设计;移动信号全覆盖设计;景观铁艺设计;户外景观软装设计;路灯并网设计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资料及全过程施工现场配合,竣工资料配合等,按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配合完成土建、景观多方案报规;智能化多方案报技防办;泛光多方案报城管等相关工作,满足规划局、技防办、城管等部门以及甲方对设计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设计的成果文件获得批准通过。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修改调整、变更、专项深化设计、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五、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 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合同备案表或信息归集表原件扫描件,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载明的为准,若设计合同中不能反映建筑面积,可提供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六、备注: (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5)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2021年04月-2021年06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投标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原件扫描件、近三月(2021年04月-2021年06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本项目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单位。由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9)未中标方案补偿: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9万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9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10)项目出资比例以此为准: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苏州侨仁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苏州姑苏区 |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 |||||||||
215011 | ||||||||||
王翔 | 龚利媛、张付洋 | |||||||||
0512-67626666 | 0512-68180072 | |||||||||
0512-68183108 | ||||||||||
129038783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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